关于公开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的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我司组织拟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源性食品中硝苯菌酯、盐酸吗啉胍、杀螺胺乙醇胺盐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征求意见稿)》等3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罗媛媛 电话:010-59194077 传真:010-5
2025-09-09
发布时间:2025-08-29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作者:残留审评处 浏览次数:3457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2025-08-29
3457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业对农药登记及试验单位认定技术审查规范要求的理解,提高农药登记残留试验技术水平,经研究,我所定于10月中旬在江苏省举办2025年农药登记残留试验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内容
(一)农药登记技术审查最新要求;
(二)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技术审查最新要求;
(三)农药登记残留评价技术审查原则及典型问题;
(四)《植物源性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储藏稳定性试验准则》和《加工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试验准则》解析;
(五)水稻、花生、大白菜和甘蓝等重点作物残留田间试验技术交流;
(六)残留田间试验单位关键岗位人员经验交流;
二、参加人员
农药研发、试验、生产、管理及农产品生产、检测、管理等单位从事农药残留相关工作的人员,自愿报名参加。
三、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15日-16日,14日报到,17日上午离会。
地点:江苏省徐州市云湖山居酒店(徐州市泉山区湖北路106号)。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费用。2200元/人,包含培训费、资料费、餐费等,汇款时请务必注明“残留培训”。培训班统一安排用餐和住宿预定,住宿、交通费用自理,不安排接送站。
收款单位: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朝阳路北支行
银行账号:110401 0104 0003 558
(二)报名方法。参训人员于9月28日前通过在线文档(打开网址:https://www.kdocs.cn/l/cpJDVqD9rUTZ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缴费成功后,请扫描报名表中的二维码加入培训班微信群。
(报名表二维码)
(三)培训班现场不安排报名、缴费及问题收集。
(四)培训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得安排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事项,严禁外出参加各种聚会、邀请、拜访等活动,不得饮酒。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残留审评处
联系人:李运、梁慧芯、丰冰;
电话:010-59194685、010-59194078;
电子邮箱:icamaclc2022@163.com。
2.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研究所
联系人:生弘杰;
电话:15951825752;
3. 徐州云湖山居酒店
联系人:陈萍;
电话:18252112091/18005217166。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