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公示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评审通过认定的14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反映。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6日 联系单位: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电话:010—59192810 传真:010—59191875
2026-04-30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浏览次数:6144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2024-07-26
61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我部组织拟定了《食品中2甲4氯异辛酯等8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和《动物源产品中胺苯吡菌酮等57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分别填写征求意见表,于2024年8月22日前反馈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罗媛媛
电话:010-59194077
传真:010-59194107
电子邮箱:nyclbz@agri.gov.cn
附件:
1. 食品中2甲4氯异辛酯等8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
2. 动物源产品中胺苯吡菌酮等57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
3. 农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2024年7月22日
抄送: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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