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公示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评审通过认定的14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反映。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6日 联系单位: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电话:010—59192810 传真:010—59191875
2026-04-30
发布时间:2024-11-05 来源:农业农村部法规司 浏览次数:17180
农业农村部法规司
2024-11-05
17180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农药管理制度,农业农村部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可以在2024年12月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pmd@agri.gov.cn。
附件:1.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2.《农药登记管理办法》修改前后对照表
3.《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修改前后对照表
4.《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修改前后对照表
5.《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修改前后对照表
6.《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修改前后对照表
农业农村部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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