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集中整治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针对当前农药行业存在的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添加等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完善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全链条防控体系,我部决定开展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发展“科
2026-03-27
发布时间:2026-03-20 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植物保护站 浏览次数:615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植物保护站
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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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为全面加强卫生杀虫剂产品源头质量管控,压实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全省卫生杀虫剂产品生产合规、品质可控、产销可溯,3月18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植物保护站在成都召开全省卫生杀虫剂生产企业质量管控专题座谈会,四川省内17家卫生杀虫剂生产企业共33人参会。

会议通报了2025年全国农药监督抽查结果,剖析了当前卫生杀虫剂产品质量突出问题与风险隐患。会议再次集中学习了《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生产假劣农药相关处罚条款,宣贯了农业农村部第925号公告、互联网经营农药等农药管理新政策。
会议要求,企业要切实落实质量主体责任,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控,确保不生产、经营假劣农药。一要严格依照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确保农药产品与登记农药一致;二要严格执行农药委托加工管理规定,规范委托生产行为,严禁出租、出借登记证;三要严格遵守农药标签管理规定,确保标签信息准确规范;四要严格遵守互联网经营农药相关规定,及时备案并全面规范展示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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