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定与宣贯培训班在山西大同成功举办
本网讯: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6)及其配套检测方法标准,提升农药登记残留试验技术水平和标准宣贯能力,2026年4月16—17日,由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主办的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定与宣贯培训班在山西大同圆满举行。来自制标单位、农药残留登记试验单位、农药企业及部分省级农药检定机构的240余名代表参加培训。会议指出,当前我国农药管理和农药产业发展呈现新特
2026-04-23
发布时间:2026-04-17 来源: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浏览次数:2084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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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全国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集中整治工作,现将农业农村部集中整治工作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公布如下,受理社会对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等方面的问题投诉、建议和意见。
举报电话:010—59194488
电子邮箱:icamales@agri.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303号 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
邮 编: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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