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离开许可营业场所销售农药行为定性问题的意见
农办法函〔2024〕19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离开许可营业场所销售农药行为定性问题的意见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离开许可营业场所销售农药行为定性问题的请示》(湘农〔2024〕77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除专门经营卫生用农药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核发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根据《农
2024-12-24
发布时间:2024-12-20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浏览次数:2812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2024-12-20 2812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北京科润天朗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等4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证书信息变更情况予以公布。
附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证书信息变更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