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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咨询邮箱共性(热点)问题回复—药效方面(一)

发布时间:2025-07-25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浏览次数:150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2025-07-25 150

问题描述

申请新作物登记,但不涉及到新防治对象,是否需要提供室内生物活性测定报告?

参考答复

原则上不同作物上的同种害虫、病原菌、杂草(指生物学分类阶元),可减免室内活性试验。植物生长调节剂应按具体调节功能判断是否进行室内活性测定试验。


问题描述

配比相同、含量不同的混配制剂申请登记是否需要提供室内配方筛选试验报告?

参考答复

与已登记混配制剂含有的有效成分、配比、使用范围相同的,可不提供室内配方筛选报告。


问题描述

植物生长调节剂申请登记需要开展室内作物安全性试验吗?

参考答复

对涉及新作物的农药产品,应提供作物安全性试验报告,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难以在室内开展作物安全性试验的,可在田间进行。


问题描述

某产品申请登记涉及新使用范围,是否可以减免抗性风险评估试验资料?

参考答复

若不涉及新防治对象,可以减免抗性风险评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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